局全体党员:
按照上级党委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总体部署和要求,党员个人要结合岗位职责,认真撰写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承诺书,提出具体措施打算,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承诺。为便于做好这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承诺书的基本内容:
党员个人撰写创先争优承诺书,既要对照《党章》中规定的党员标准、义务,又要结合自身工作岗位、职责,大体应考虑以下内容(供参考):
1、政治理论学习方面:主要包括学习内容、理想信念、大局意识、奉献精神以及个人品德修养、政治理论素养等。
2、遵章守纪方面:主要包括遵守党的纪律、国家法律法规,依法行政、办公秩序、服从管理等。
3、热爱本职工作方面:主要包括敬业精神、职责履行、工作能力、作用发挥、创业创新、模范带头等。
4、工作作风方面:主要包括服务意识、精神状态、工作效率,管理水平、执行党内民主、接受群众监督等。
5、廉洁自律方面:主要包括不以权谋私、以岗谋私,不获取不正当利益等。
二、承诺书完成时限:
党员个人创先争优承诺书,要求于7月23日前以各党小组为单位,以电子稿集中送交机关支部书记办公室。字数要求在400—600字左右。
三、公开承诺形式:
上级规定,党员个人承诺书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。我局将在7月30日前组织召开会议,安排党员在会上进行公开承诺。
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
二○一○年七月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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